肺癌骨转移的病因
肺转移瘤以血行转移最为常见,血行转移为肿瘤细胞经腔静脉回流到右心而转移到肺。瘤栓到达肺小动脉及毛细血管后,可浸润并穿过血管壁,在周围间质及肺泡内生长,形成肺转移瘤。淋巴道转移多由血行转移至肺小动脉及毛细血管床,继而穿过血管壁侵入支气管血管周围淋巴结,癌瘤在淋巴管内增殖,形成多发的小结节病灶。
骨转移早期一般无任何症状,骨同位素扫描可发现有病变的骨骼。骨转移症状与肿瘤转移的部位、数量有关,如肺癌肋骨转移引起的胸痛,多表现为胸壁部位局限的、有明确压痛点的疼痛。脊髓转移引起后背部正中或病变部位疼痛,而四肢或躯干的骨转移引起该部位的局限性疼痛。骨转移并非威胁肺癌病员生命的直接原因,但如肿瘤转移到机体承重骨如颈椎、胸椎、腰椎等部位则可造成瘫痪的严重后果。因此对肺癌出现骨转移患者应及时治疗。
肺癌骨转移治疗方法:
(1)化学治疗
全身化学治疗在治疗肺部原发病灶的同时亦能起到控制骨转移的发展、缓解疼痛的作用,因此不仅可以止痛,而且可以杀灭癌细胞,控制其生长。尤其是以大剂量顺铂为主的联合化学治疗方案效果较为显著。有些病例在复查x线片时发现骨转移灶消失,新的骨皮质形成。由于肺癌病例在出现骨转移时,体内其他脏器可能亦存在潜在的微转移灶,因此全身联合化学治疗在治疗骨转移灶的同时对其他可能存在的潜在转移灶亦有治疗作用。还有唑来膦酸,主要就是针对骨转移治疗的。
(2)放射治疗
放射治疗可分为60钴照射、深部x线机及直线加速器等几种方法。对于孤立性骨转移灶,在肺部病灶经化学治疗控制、稳定后,可给予大剂量、短疗程的放射治疗,起到缓解疼痛并杀灭癌细胞、控制病灶发展的作用。约50%的病人在放射治疗后,疼痛可完全缓解,约75%的病人疼痛可显著减轻。
(3)靶向治疗
放射性核素内照射治疗其实是一种肺癌骨转移的靶向治疗。对于全身多发性骨转移的病人不宜进行放射治疗,这时可采取放射性核素治疗。放射性核素能够减少骨转移引起的骨质破坏、溶解,并可消除或减轻由于骨转移所致的剧烈疼痛,同时抑制骨转移灶的发展。但因它也可造成骨髓抑制反应,原则上不和化学治疗同用,并须定期观察白细胞变化。
肺癌骨转移还需结合肺癌的病症进行治疗,肺癌主要分为两大类,一个是小细胞肺癌,一个是非小细胞肺癌。小细胞肺癌不能使用靶向治疗;非小细胞肺癌包括、腺癌,鳞腺癌和大细胞癌.
(4)手术治疗
骨转移外科治疗目的是提高患者生活质量,骨外科技术的进步能够使癌症骨转移患者最大限度解决对神经的压迫、减轻疼痛、恢复肢体功能,从而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对骨转移患者密切随访观察,早期发现骨转移灶,对具有潜在病理骨折的长骨做出恰当的判断是否需要手术,是提高患者生活质量的重要保证。
外科手术治疗肺癌骨转移的方法包括:骨损伤固定术、置换术和神经松解术。固定术治疗可考虑选择性用于病理性骨折或脊髓压迫,预期生存时间>12周的肺癌骨转移患者。预防性固定术治疗可考虑选择性用于股骨转移灶直径>2.5cm,或股骨颈骨转移,或骨皮质破坏>50%,预期生存时间>12周的肺癌骨转移患者。
治疗肺癌骨转移的目的是缓解症状,主要是减少转移引起的疼痛,并治疗或预防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