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医院儿科 *** 是多少(东港区医院牙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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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区2020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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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参保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和符合条件的外市户籍人员。
02
缴费标准
(一)集中征缴期缴费
在集中征缴期(2019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参保缴费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60元(含外市户籍人员),随学校按年度整体缴费的在校中小学生(含在托儿童)每人180元;在校大学生按学制缴费的每人180元。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贫困重度残疾人)等医疗救助对象,由政府补贴缴费,个人无需缴费。其他享受补贴缴费政策人群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二)错过集中征缴期后补缴
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满60日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2020年6月30日(含)之前补缴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在2020年7月1日(含)之后补缴的,需补缴当年度个人缴费部分和各级财政补助总和(出生六个月内的新生儿除外)。
(三)新生儿缴费
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度(12月31日)。超过6个月参保缴费的,与未在集中期缴费的居民补缴政策相同,参保缴费60日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03
医疗保障待遇
(一)市内住院基本医保报销比例
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合规医疗费起付标准(首次300元,第二次200元,以后每次1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90%,其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合规医疗费起付标准(首次500元,二次400元,以后每次1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如:区县人民医院)合规医疗费起付标准(首次500元,第二次400元,第三次起取消)以上至5000元部分70%,5000元以上至15万元部分75%,15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如:市医院、市中医院)合规医疗费起付标准(首次500元,第二次400元,第三次起取消)以上至1万元部分55%,1万元以上至15万元部分60%,15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75%。2019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使用乙类药品的个人先负担比例降为10%。
(二)大病保险补偿
提高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比例,居民大病保险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60%,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的部分65%,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的部分70%。年度补偿封顶线40万元。自2020年1月1日起起付标准由1.2万元降至1万元,贫困人口降为5000元;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分段报销比例5000元(含)以上至10万元以下部分提至65%;10万元(含)以上至30万元以下部分提至75%;30万(含)以上部分提至85%;取消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参保居民使用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发生的费用,起付标准(2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年度封顶线20万元。对贫困人口不设起付标准。
(三)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1.参保居民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需要签约、无起付线,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最高报销200元(60岁及以上老年人、计生特殊家庭、贫困人口、残疾人重点人群230元);在其他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就医,需签约,600元以内部分,每次就医起付线10元,剩余部分成年居民报销50%、未成年居民报销60%。
2.按学制缴费并参加集体签约的在校学生,在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就医,600元以内部分,每次就医起付线10元,剩余部分报销60%。
(四)门诊慢性病待遇
1.经核定的慢性病参保居民在政策范围内的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起付500元以上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部分(住院和慢性病门诊合并计算),与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相同。
2.尿毒症门诊透析:血液透析收费标准为三级医院380元/次、二级医院360元/次,血液滤过680元/次。连续缴费二年以上的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符合门诊透析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超过6000元以上的补助40%。
(五)生育补助
计划内生育的女性参保居民,生育补助金500元。
(六)就医备案
1.异地急诊(或自行赴市外就医)备案。住院后5日内通过“日照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备案 *** (0633-7976111)或服务窗口进行备案。
2.转诊转院备案。在我市具备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
我市有转诊资格的医院:日照市人民医院、日照市中医医院、日照心脏病医院(限心脏病)、日照市妇幼保健院(限妇科产科儿科疾病)、日照市精神卫生中心(限精神疾病)、日照市皮肤病防治所(限皮肤科疾病)、日照市结核病防治所(限结核病)、日照市中心医院、岚山区人民医院、莒县中医医院、五莲县人民医院、日照港口医院(限日照港内部职工)
咨询 *** :参保服务7917719 待遇服务7917710
监督 *** :7917716
来源:东港发布、东港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