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性肝癌的伽玛刀治疗
伽玛刀治疗,根据治疗目的分为根治性治疗,姑息性治疗和综合治疗。适应证:
(1)根治性单纯伽玛刀治疗:
①影像学或病理学已确诊,无区域淋巴结转移或远处转移,病变较局限;
②病人不能耐受或拒绝常规放疗;
③手术失败或术后肿瘤残留,复发;
④肿瘤随呼吸动度小于10毫米,病人能平卧半小时以上;
⑤“KS”评分大于等于60分;
⑥年迈或其他疾病不能耐受手术或拒绝手术者。
(2)姑息性伽玛刀治疗:
①肿块大>5cm,伴有肺不张,呼吸困难或因纵隔淋巴结转移,肿大压迫上静脉,形成上腔静脉综合征;
②伴区域淋巴结转移和远处转移;
③“KS”≥60分;④小细胞或肺内已有播散。
治疗时间:一般只需治疗一个疗程,一个疗程常分为8-10次治疗,每次10-30分钟,每天一次。伽玛刀治疗时,不打针,无痛苦,患者无须住院治疗。
疗效:对肺癌的疗效普遍较好,近期的有效率达97左右,肿块消失率达40-50,中央型肺癌手术困难,尤其是肿瘤与食管,气管,大血管粘连或有纵隔淋巴结转移时隔不久,手术更难获得成功。而伽玛刀可以对多个病灶同时进行治疗,肺癌越小,消失率越高。
配合治疗:
①部分病历需配合治疗,小细胞肺癌,腺癌更需化疗;
②有颅内转移,骨转移或其它器官转移者,需对转移病灶进行相应的治疗;
③纵隔淋巴结转移,锁骨上淋巴结转移者,需进行普放,综合治疗效果更好。
治疗反应:
①中央型肺癌可出现食道炎,可用1普鲁卡因,庆大霉素,低塞米松液口服;
②可出现乏力,纳差,无需处理,重者可口服低塞米松;③个别可出现放射性肺炎,一般轻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