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为什么可以止血?
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放射治疗也在不断的成熟、完善,在肿瘤的治疗中发挥巨大作用。只要给予足够的放射剂量,肿瘤是可以完全控制的。但为什么有听说放疗可以止血?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其中的原理:
临床上放疗用来止血是用于一些缓慢的、顽固性的静脉出血,比如说持续性的少量咳血,鼻腔出血。动脉出血一般放疗是没有用的。放疗止血的效果是很快的,有时一些病人照射一次以后渗血就止住了,所以止血的原理不是放疗后的血管闭塞,而是放疗后肿瘤组织的急性水肿,挤压小血管压迫止血,而随着放疗的继续,肿瘤组织和其小静脉都逐渐萎缩,故一般不会出现反弹。故如果需要加强止血效果,则可以考虑缩小照射野,提高单次剂量,待出血止住以后再把照射野放大。
但值得注意放疗本身也可能引起出血情况,因此,放射量的调整很重要。当患者的造血系统如肝、脾、扁骨受到照射时,如全腹照射,倒“Y”野照射等,骨髓受到抑制致使血细胞下降,其中包括血小板的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血小板在(50~100)x 109/升之间,照射野不大时,可以通过饮食,如动物肝脏、瘦肉、豆腐及升血药物,如升白胺、鲨肝醇等来调整。如果降至50 X 109/升以下,无论是放疗野是大是小均应立即停止放疗,卧床休息,避免碰撞,并给予止血药物预防内脏出血,同时应向血站申请输成分血,待血小板恢复正常后再开始放疗。在二般情况下,很少有病人血小板降至50 X 109/升以下,这种情况多见于骨髓受侵的情况。所以当血小板急剧下降且原因不明时,应行骨髓穿刺化验以明确病因,然后积极对症治疗。
放射治疗作为根治性方法已在一些肿瘤治疗中获得较为满意的疗效。如皮肤癌、、头颈部肿瘤、、、、视网膜母细胞瘤、精原细胞瘤、Hodgkin病等。淋巴瘤和精原细胞瘤都是放射敏感肿瘤,给予35~4Gy/3.5~4周就可能达到90%的局部控制,而不因其显著的晚期反应组织损伤。
对不能根治的肿瘤患者来说,解除症状、改善生活质量是治疗的目的。放射治疗可以解除肿瘤压迫、止痛、止血等,具有较好的姑息作用。由于患者多为晚期,治疗目的不是消灭肿瘤,因而,常在较短时间内给数次放射,总剂量不一定要求达到肿瘤完全控制水平。
对骨转移灶特别是溶骨性的转移灶,放射止痛效果较好;对如肢体长骨病灶的放射治疗还可防止病理性骨折的发生。剂量为3Gy/次,共10次,12天内完成,或5~10Gy/次,共2-3次,能使一半病人的疼痛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