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的副作用
越是生长旺盛的细胞、越是幼稚的细胞,放射线对它们的杀伤力就越大。高的放射剂量可以破坏或消灭癌细胞,但同时也损害正常细胞,导致副作用。正是由于放射线的这一特性,它能够对那些有自主性生长特点,比正常组织细胞生长增殖速度快、细胞分化程度低,比较幼稚的肿瘤细胞产生强大的杀伤作用。
而且放疗属于局部治疗,它既有类似手术摧毁肿瘤组织的作用,又能避免手术带来的组织缺损、畸形或残废等痛苦,它不用开刀就可对较深部位的肿瘤灶做局部治疗。有时肿瘤已向周围蔓延或转移到远处,手术切不干净,则可用放疗来代替手术,可见放疗在许多方面发挥着自己独特的优势。然而放疗也有其不足之处,虽然人体正常组织细胞对放射线敏感性较低,但放射线引起的电离辐射对机体正常组织毕竟有一定的损害,从而带来一些副作用。
许多病人没有一点副作用,但有些病人在治疗的相关部位会产生副作用。虽然副作用令人不爽,但大部分都不严重,而且可用药物或饮食加以控制。
副作用因人而异,它主要取决于治疗剂量和治疗部位。病人的健康状况也会影响身体对放疗的反应以及是否产生副作用。
副作用分为两种:急性的和慢性的。急性(或短期)副作用在治疗后不久随即产生,并且通常在治疗停止后几周内完全消失。慢性(或长期)副作用可能需几个月或几年才逐步显现出来,但通常是永久性的。
最常见的副作用:是疲劳、皮肤变化和食欲不振。其它副作用通常与接受治疗的部位有关,例如对头部进行放疗后所引起的脱发;消化道反应--可表现为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胃脘不适、腹胀、腹泻等;血象反应--可表现为周围血中白细胞数降低。血小板减少等骨髓抑制现象;局部反应--由于身体各组织部位对放射线的耐受性不同,且放射线的类型、剂量、照射面积也不同,所以各组织部位的表现也不一致。
值得庆幸的是,大多数的副作用都会及时消除。同时,我们还有办法来减轻副作用所带来的不适。如果病人的反应特别严重,医生会中断治疗或改变治疗方法。通常来讲都不愿意中断放疗疗程,因为这会降低治疗效果。
尽管放疗是肿瘤治疗的主要手段之一,但仍有一部分肿瘤患者不能或不宜接受放疗。
对晚期癌症病人有明显的恶病质,如消瘦、脱水、营养状况极差、无法进行放疗者应做为绝对禁忌症。食管癌穿孔、合并大量癌性胸水、合并大量腹水均不宜做放射治疗。对放射治疗不敏感的肿瘤,如软组织纤维肉瘤、平滑肌肉瘤、横纹肌肉瘤、脂肪肉瘤、成骨肉瘤、神经纤维肉瘤及等应列为相对禁忌症。
对放疗中度敏感的肿瘤,在经过足量的放疗后局部又复发时,因正常组织不能再耐受第二次重复照射,也应做为禁忌症。对放疗中度敏感的肿瘤已有远处转移时也不适宜做放疗。
此外,对于肿瘤合并有其他的严重疾病,如心肺功能不全、肝肾功能障碍以及急性感染或末梢血中白细胞低于4×109/L时,应先纠正心肺功能,肝肾功能,使白细胞,血小板恢复后再考虑做放疗治疗。病人应把他注意到的副作用告诉医生或护士,以便帮助治疗这些问题。以下知识可以作为处理一些副作用的指导,但是这不能代替治疗医生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