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非小细胞肺癌化疗的方案
肿瘤治疗 2017-04-17 15:59肿瘤治疗www.zhongliuw.cn
晚期非小细胞肺癌化疗的方案,3种化疗方案的临床近期疗效没有显著差异。晚期NSCLC患者2个周期的化疗药物费用分别占各化疗方案总成本的67.45%、47.85%、30.06%。
临床上对晚期非小细胞(non small cell lung cancer,NSCLC)多采用多药联合的化疗方案来提高治疗效果,但治疗费用都比较昂贵。为寻求安全、有效和经济的方案,本文选用陈龙邦等[1]治疗晚期NSCLC的3种联合化疗方案,对其进行成本-效果分析,旨在为临床合理用药及优化化疗方案提供参考。
1 临床资料
1.1 病例选择 根据文献[1]选择93例确诊为晚期NSCLC患者,男70例,女23例;平均年龄54.7岁。随机分为2组,IVP组31例,MVP组30例,另选1993年用CAP方案治疗者为对照组,共32例。3组性别、年龄、病情经统计学处理无显著性差异,具有可比性。全部病例KPS评分均≥60分,均未接受过放疗,近1个月内未用过其他化疗药物。
1.2 治疗方案 IVP方案:异环磷酰胺1.4g/m2,静脉滴注,第1~5天,同时应用美司钠解救;长春地辛3mg/m2,静脉注射,第1、8天;顺铂100mg/m2,静脉滴注,第1~3天。MVP方案:丝裂霉素6mg/m2,静脉注射,第1、8天;长春地辛3mg/m2静脉注射,第1、8天;顺铂100mg/m2,静脉滴注,第1~3天。CAP方案:环磷酰胺600mg/m2,静脉注射,第1天;阿霉素40mg/m2,静脉注射,第1天;顺铂100mg/m2,静脉滴注,第1~3天。3组均进行常规止吐、水化治疗,每4周为1个治疗周期,全部病例均接受2个周期的化疗。
2 疗效评价
2.1 近期疗效 近期疗效按WHO标准分为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无变化(NC),进展(PD),CR+PR为有效。3组化疗方案的近期疗效结果见表1,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经统计学处理,无显著差异(P>0.05)。
表1 IVP、MVP、CAP 3种化疗方案的近期疗效(n=93)
化疗方案
病理类型
例数
疗效(例)
有效率(%)
总有效率(%)
完全缓解
部分缓解
无变化
进展
IVP
19
2
8
7
2
52.6
48.4
腺癌
12
0
5
5
2
41.6
MVP
16
0
7
7
2
43.8
40.0
腺癌
14
0
5
6
3
35.7
CAP
鳞癌
18
0
5
8
5
27.8
28.1
腺癌
14
0
4
7
3
28.6
2.2 不良反应 以骨髓Ⅲ/Ⅳ级抑制反应、脱发、腹胀和便秘的发生率为测定标准,对3种化疗方案进行不良反应评价,结果显示,3组骨髓抑制、脱发的发生率无显著差异,但腹胀、便秘发生率IVP组(83.9%)和MVP组(76.7%)均显著高于CAP组(28.19%),经统计学处理有显著差异(P<0.01)。
3 药物成本-效果评价
3.1 成本的确定 成本是指在实施某一药物治疗方案或其他治疗方案的整个过程中所投入的全部财力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消耗[2]。为使分析结果具有参考价值,所有费用均以2001年5月我院出院核算处执行的价格计算。去除不确定因素的费用,总成本包括以下几项:①药物费用(C药):指在整个化疗周期治疗中全部药品的平均直接费用和给药时所用材料的间接费用;②床位费用(C床):指住院期间的平均床位费;③检查费用(C检):指化疗周期前后检查的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及化疗周期结束后复查的胸部CT的平均费用;④时间费用(C时):指整个化疗过程中的平均诊疗费、护理费及误时工资费(依据1999年度国家统计局网上公布的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3种化疗方案的成本核算结果见表2。
表2 IVP、MVP、CAP 3种化疗方案成本核算(元)
化疗方案
C药
C床
C检
C时
C总
C药/C总(%)
IVP
6327.70
980
659.20
1414.56
9381.46
67.45
MVP
2802.01
980
659.20
1414.56
5855.77
47.85
CAP
1312.77
980
659.20
1414.56
4366.53
30.06
3.2 效果的确定 效果系指某一特定方案或药物治疗的结果。本文以2个化疗周期结束时的总有效率作为效果的衡量参数。
3.3 成本-效果分析 成本-效果分析是以“临床效果”作为最终结果的衡量参数,目的在于寻找达到某一治疗效果时费用最低的治疗方案[3]。公式为C/E=成本/效果,C/E值越小则表示该方案越符合药物经济学要求。但最佳成本-效果方案并不意味着费用最低的方案,对不同治疗方案进行分析比较时,还要考虑每增加一个效果单位所花费的费用,即增长的费用-效果比(ΔC/ΔE)。现将3种化疗方案以成本由低到高进行排列,并用最低成本(CAP方案)为参照,将其他2种方案与之进行比较得出ΔC/ΔE。分析结果见表3。
表3 IVP、MVP、CAP 3种化疗方案成本-效果分析
化疗方案
C(元)
E(%)
C/E
ΔC/ΔE
CAP
4366.53
28.1
155.39
0
MVP
5855.77
40.0
146.39
125.15
IVP
9381.46
48.4
193.83
247.04
3.4 敏感度分析 诸多难以控制的因素对分析结果都有影响,为判定结果的可靠性,必须进行敏感度分析,以验证不同假设或估算时分析结果的程度。本文选用的3种化疗方案在治疗周期、检查项目、住院天数等方面均相等,其费用也相等,影响成本-效果分析的主要因素来自于化疗药物费用的变动。由于3种化疗方案间不同药品价格差别很大,只有当异环磷酰胺下降7倍,长春地辛下降1/5,环磷酰胺上涨10倍时,3组间的药品费用才近似相等,这种情况在实际中是不可能发生的。因此选择药费下调10%时进行敏感度分析,结果证明3种化疗方案中的药品价格在一定范围内变动时不会影响本文分析结果,见表4。
表4 IVP、MVP、CAP 3种化疗方案的敏感度分析
化疗方案
C(元)
E(%)
C/E
ΔC/ΔE
CAP
4235.25
28.1
150.72
0
MVP
5575.57
40.0
139.39
112.63
IVP
8748.69
48.4
180.76
222.34
4 讨论
本文分析结果表明,3种化疗方案的临床近期疗效没有显著差异,但化疗药物费用却有很大差别。晚期NSCLC患者2个周期的化疗药物费用分别占各化疗方案总成本的67.45%、47.85%、30.06%,说明药品费用是衡量3种化疗方案经济性的主要因素。从成本-效果分析看出3种化疗方案随着成本的增加,总有效率也同时上升,但C/E值并不同时上升,以成本居中的MVP方案(146.39)为最低。从ΔC/ΔE看出,若在CAP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效果单位,IVP方案需要多花费247.04元,MVP方案需要多花费125.15元,两方案之间相差121.89元。虽然,MVP方案的腹胀、便秘的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CAP,但经使用缓泻剂后,能明显减少便秘的发生率。用药物经济学成本-效果分析方法对3种化疗方案综合评价后认为,MVP方案为最佳治疗方案
1 临床资料
1.1 病例选择 根据文献[1]选择93例确诊为晚期NSCLC患者,男70例,女23例;平均年龄54.7岁。随机分为2组,IVP组31例,MVP组30例,另选1993年用CAP方案治疗者为对照组,共32例。3组性别、年龄、病情经统计学处理无显著性差异,具有可比性。全部病例KPS评分均≥60分,均未接受过放疗,近1个月内未用过其他化疗药物。
1.2 治疗方案 IVP方案:异环磷酰胺1.4g/m2,静脉滴注,第1~5天,同时应用美司钠解救;长春地辛3mg/m2,静脉注射,第1、8天;顺铂100mg/m2,静脉滴注,第1~3天。MVP方案:丝裂霉素6mg/m2,静脉注射,第1、8天;长春地辛3mg/m2静脉注射,第1、8天;顺铂100mg/m2,静脉滴注,第1~3天。CAP方案:环磷酰胺600mg/m2,静脉注射,第1天;阿霉素40mg/m2,静脉注射,第1天;顺铂100mg/m2,静脉滴注,第1~3天。3组均进行常规止吐、水化治疗,每4周为1个治疗周期,全部病例均接受2个周期的化疗。
2 疗效评价
2.1 近期疗效 近期疗效按WHO标准分为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无变化(NC),进展(PD),CR+PR为有效。3组化疗方案的近期疗效结果见表1,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经统计学处理,无显著差异(P>0.05)。
表1 IVP、MVP、CAP 3种化疗方案的近期疗效(n=93)
化疗方案
病理类型
例数
疗效(例)
有效率(%)
总有效率(%)
完全缓解
部分缓解
无变化
进展
IVP
19
2
8
7
2
52.6
48.4
腺癌
12
0
5
5
2
41.6
MVP
16
0
7
7
2
43.8
40.0
腺癌
14
0
5
6
3
35.7
CAP
鳞癌
18
0
5
8
5
27.8
28.1
腺癌
14
0
4
7
3
28.6
2.2 不良反应 以骨髓Ⅲ/Ⅳ级抑制反应、脱发、腹胀和便秘的发生率为测定标准,对3种化疗方案进行不良反应评价,结果显示,3组骨髓抑制、脱发的发生率无显著差异,但腹胀、便秘发生率IVP组(83.9%)和MVP组(76.7%)均显著高于CAP组(28.19%),经统计学处理有显著差异(P<0.01)。
3 药物成本-效果评价
3.1 成本的确定 成本是指在实施某一药物治疗方案或其他治疗方案的整个过程中所投入的全部财力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消耗[2]。为使分析结果具有参考价值,所有费用均以2001年5月我院出院核算处执行的价格计算。去除不确定因素的费用,总成本包括以下几项:①药物费用(C药):指在整个化疗周期治疗中全部药品的平均直接费用和给药时所用材料的间接费用;②床位费用(C床):指住院期间的平均床位费;③检查费用(C检):指化疗周期前后检查的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及化疗周期结束后复查的胸部CT的平均费用;④时间费用(C时):指整个化疗过程中的平均诊疗费、护理费及误时工资费(依据1999年度国家统计局网上公布的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3种化疗方案的成本核算结果见表2。
表2 IVP、MVP、CAP 3种化疗方案成本核算(元)
化疗方案
C药
C床
C检
C时
C总
C药/C总(%)
IVP
6327.70
980
659.20
1414.56
9381.46
67.45
MVP
2802.01
980
659.20
1414.56
5855.77
47.85
CAP
1312.77
980
659.20
1414.56
4366.53
30.06
3.2 效果的确定 效果系指某一特定方案或药物治疗的结果。本文以2个化疗周期结束时的总有效率作为效果的衡量参数。
3.3 成本-效果分析 成本-效果分析是以“临床效果”作为最终结果的衡量参数,目的在于寻找达到某一治疗效果时费用最低的治疗方案[3]。公式为C/E=成本/效果,C/E值越小则表示该方案越符合药物经济学要求。但最佳成本-效果方案并不意味着费用最低的方案,对不同治疗方案进行分析比较时,还要考虑每增加一个效果单位所花费的费用,即增长的费用-效果比(ΔC/ΔE)。现将3种化疗方案以成本由低到高进行排列,并用最低成本(CAP方案)为参照,将其他2种方案与之进行比较得出ΔC/ΔE。分析结果见表3。
表3 IVP、MVP、CAP 3种化疗方案成本-效果分析
化疗方案
C(元)
E(%)
C/E
ΔC/ΔE
CAP
4366.53
28.1
155.39
0
MVP
5855.77
40.0
146.39
125.15
IVP
9381.46
48.4
193.83
247.04
3.4 敏感度分析 诸多难以控制的因素对分析结果都有影响,为判定结果的可靠性,必须进行敏感度分析,以验证不同假设或估算时分析结果的程度。本文选用的3种化疗方案在治疗周期、检查项目、住院天数等方面均相等,其费用也相等,影响成本-效果分析的主要因素来自于化疗药物费用的变动。由于3种化疗方案间不同药品价格差别很大,只有当异环磷酰胺下降7倍,长春地辛下降1/5,环磷酰胺上涨10倍时,3组间的药品费用才近似相等,这种情况在实际中是不可能发生的。因此选择药费下调10%时进行敏感度分析,结果证明3种化疗方案中的药品价格在一定范围内变动时不会影响本文分析结果,见表4。
表4 IVP、MVP、CAP 3种化疗方案的敏感度分析
化疗方案
C(元)
E(%)
C/E
ΔC/ΔE
CAP
4235.25
28.1
150.72
0
MVP
5575.57
40.0
139.39
112.63
IVP
8748.69
48.4
180.76
222.34
4 讨论
本文分析结果表明,3种化疗方案的临床近期疗效没有显著差异,但化疗药物费用却有很大差别。晚期NSCLC患者2个周期的化疗药物费用分别占各化疗方案总成本的67.45%、47.85%、30.06%,说明药品费用是衡量3种化疗方案经济性的主要因素。从成本-效果分析看出3种化疗方案随着成本的增加,总有效率也同时上升,但C/E值并不同时上升,以成本居中的MVP方案(146.39)为最低。从ΔC/ΔE看出,若在CAP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效果单位,IVP方案需要多花费247.04元,MVP方案需要多花费125.15元,两方案之间相差121.89元。虽然,MVP方案的腹胀、便秘的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CAP,但经使用缓泻剂后,能明显减少便秘的发生率。用药物经济学成本-效果分析方法对3种化疗方案综合评价后认为,MVP方案为最佳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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