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化疗心律失常护理
化学治疗是常用的治疗方法,但许多化疗药物存在心脏毒性,可能导致心律失常、血压变化、心肌缺血及栓塞、心肌收缩或舒张功能损伤等,从而影响患者的预后及生存率。很多患者在化疗后发生心律失常,其中以心房颤动(房颤)最为常见。化疗心律失常怎么护理?
心律失常,顾名思义,心律代表着心脏的节律,通俗讲就是心跳。心律失常说明心脏的节律出现异常现象。心脏内的激动起源或者激动传导不正常,引起整个 或部分心脏的活动变得过快、过慢或不规则,或者各部分的激动顺序发生紊乱,引起心脏跳动的速率或节律发生改变,就叫做心律失常。早搏、心动过速、心动过 缓、房颤、室颤均为心律失常的病症。另外,心律失常通常包括两种状态,一部分是可感知的,即患者能感受到心跳异常带来的不适感;还有一种是心电图上能显示 的心跳异常,叫心电传导异常。后一种情况,可能患者短期或者长期都不会察觉不适。
护理人员应在床边观察,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用药时给予心电监护,严密观察生命体征的变化,出现变化立刻报告医生并配合医生做出相应的处理,同时做好心理护理使病人感觉安全。
紫杉醇类、蒽环类、异环磷酰胺、氟尿嘧啶、吉西他滨和顺铂可导致心律失常。
虽然应用蒽环类药物后常导致良性心律失常,但也有发生恶性心律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莫氏Ⅱ型及完全房室传导阻滞导致患者猝死的病例报道。
顺铂导致的急性心律失常有室上性、室性心律失常及束支传导阻滞。有两种机制导致顺铂的心脏毒性:
①对心肌的直接毒性作用;
②继发于药物导致的电解质紊乱。
因此,在顺铂使用前后,须积极纠正患者低镁和低钾,从而降低心律失常的风险。
环磷酰胺的心脏毒性很罕见,但用大剂量环磷酰胺预处理进行骨髓移植时,从无症状的心电图改变到致命性心律失常均可发生,且起病急,难以预测。这其中的机制可能是由于药物对心肌的直接损害。另外,细胞毒性药物引起急性交感神经兴奋,继发恶心、呕吐和水电解质紊乱可能与心律失常的发生有关。
当患者化疗时出现晕厥、心悸和胸痛症状,此时应考虑到可能与药物有关,须立即行心电图检查以明确有无心律失常。一旦出现药物相关心律失常,应立即停用该药,并及时纠正相关的水电解质紊乱,行心电监护至少24小时,对潜在的致命性心律失常者予以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必要时可安置起搏器。一旦发生症状性心律失常,后续化疗须谨慎选择细胞毒性药物。
早期发现心脏放化疗或术后损伤的心电图改变,有利于后续治疗方案的及时调整,及时实施干预,可预防肺癌患者放化疗或手术后引起的心脏并发症,以改善患者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