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放疗有什么并发症?
放疗的并发症包括急性期(放疗期间)毒副作用及放疗后期(4个月内)的肝损伤。
1. 急性期(放疗期间)毒副反应:
①厌食、恶心、呕吐,较严重的有上消化道出血,特别是放射野累及较大体积的十二指肠、空肠和胃的患者;
②急性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胆红素上升,血清ALT上升;
③骨髓抑制,特别是在大体积的肝脏受照的患者,或伴脾功能亢进的患者。
2.放疗的后期损伤: 主要是放射诱导的肝(radiation induced liver disease, RILD),其临床表现和诊断标准:
①已接受过肝脏高剂量的放疗;
②在放疗结束后发生;
③临床表现有2种:典型的RILD:发病快,患者在短期内迅速出现大量腹水和肝脏肿大,伴AKP升高到>正常值的2倍,或ALT上升至>正常值的5倍;非典型RILD:仅有肝脏功能的损伤:AKP>正常值2倍,或ALT上升至>正常值的5倍,没有肝脏的肿大和腹水;
④能排除肝肿瘤发展造成的临床症状和肝功能损害。
RILD是一种严重的放射并发症,一旦发生,70%以上的患者可在短期内死于肝衰竭; 主要是对症治疗,包括使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和利尿剂,同时给予积极的保护肝脏的药物和支持疗法。避免RILD发生关键的是在设计放疗计划时,把正常肝脏受照剂量限制在能够耐受的范围内。我国肝癌患者肝脏的放射耐受剂量显著低于国外的报告,因为我国的肝癌多数具有肝硬化的基础。根据国内的资料。肝脏的耐受剂量(全肝平均剂量)是:Chlild-Pugh A级患者为23Gy,Chlild-Pugh B 级患者可能是6Gy。对于容易发生RILD的患者更应小心,包括原有的肝脏功能差,如肝脏功能为Child-Pugh B级;正常肝脏的受照体积大,剂量高;患者同时伴发血管的癌栓,如门静脉和下腔静脉的癌栓。如果同时使用TACE,则TACE和肝脏放疗的间隔时间短于1个月。另外,在放疗期间出现急性肝功能损坏的患者,如≥RTOG II级肝损伤,如继续放疗,则以后发生RILD的几率可高达60%。因此,对此类患者应停止放疗,以避免治疗后RILD的出现。
总之, 急性肝损伤往往可逆、易修复;而后期肝损伤常常不可逆,是严重的放射性损伤,一旦发生,死亡率高达80%。主要诱因包括肝脏基础病变重(Child B级或C级)、正常肝组织照射体积过大、剂量过大等。预防是关键,照射剂量限制在耐受范围内(一般认为,国人为22 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