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并腹水的中西医治疗与护理
患者如果出现腹水,就是进入了肝的失代偿期,治疗十分苦难,但是,也不是说完全没有必要治疗。积极的治疗,仍是可以改善患者生存质量的。
一、积极治疗肝癌原发病灶
肝内肿瘤灶能否得到控制,直接影响着腹水量的增减和病情的进展速度。
针对肝癌的治疗包括前所述及的手术、放疗、化疗、介人治疗等。
但这些方法在使用时应注意:
腹水量较少或起病初期,且患者肝功能受损不明显时,手术、放疗、化疗、介人治疗的方法均可酌情应用,但仍应选择对肝功能损伤较小的方案,或在治疗后及时给予适当的保肝治疗;
中等以上腹水时,肝功能受伤明显者,如手术、放疗、化疗,经门静脉灌注化疗等治疗,原则上不予采用,少数确有治疗价值者,最好能使腹水消退或明显减少,但均应慎用,以防加重对肝功能的损伤。
皮药物注射、经肝动脉灌注化疗等对肝功能损伤较小的方法可酌情选用,治疗同时应给予适当的保肝治疗。
二、对症支持治疗
1.排放腹水:可迅速减轻腹内压力,缓解心、肺、肾及胃肠道等的压迫症状,减轻病人的痛苦。
但这种缓解只是暂时的,腹水会在短时间内迅速增长,反复排放腹水反而会导致体液及蛋白质的大量丢失、水电解质紊乱、直立性低血压,诱发肝昏迷等严重后果,因此,排放腹水不能作为首选治法。
对于个别患者,腹水影响呼吸功能及心肾功能等情况时,方可考虑腹腔穿刺放腹水,以减轻腹内压,增加肾血流量,暂时改善呼吸功能及心肾功能,在排放腹水后,应加压包扎腹部,防止腹内压锐减,出现低血压等不良反应。
首次放液一般不超过800ml,以后每次放腹水量应小于500ml,并予放腹水后适当补充白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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