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副作用之毒性反应
化学治疗产生的毒副作用会因人、因药物、因情况发生不同的反应,包括皮肤毒性、肝脏毒性、肾脏毒性、心脏毒性、肺纤维化、神经毒性,这些毒性反应可能会造成化疗效果的改变,最终甚至停药,严重的可能造成死亡。
(一)皮肤毒性
某些细胞毒药物如蒽环类或长春碱类从血管外渗到周围组织时,很可能发生严重的皮肤溃疡或坏死,甚至外渗部位关节僵硬。
不同药物外渗引起不同程度的局部损害: (1)严重坏死:胺苯吖啶、蒽环类、放线菌素D、丝裂霉素、长春碱类; (2)中度损害:博来霉素、铂类、鬼臼乙叉甙、氟脲嘧啶、紫杉醇、米托蒽醌; (3)轻度刺激:门冬酰胺酶、卡莫司汀、达卡巴嗪、苯丙氨酸氮芥、塞替哌、氨甲喋呤、鬼臼甲叉甙。
(二)肾脏毒性
抗肿瘤药对肾脏的损害有2种机制:(1)直接肾毒性作用。从肾脏排泄的抗肿瘤药,在肾脏的浓度较高,容易造成肾小管损害和肾小球损伤,出现蛋白尿或肾病综合征。(2)引起肿瘤细胞急剧破坏导致肿瘤溶解综合征,即对抗肿瘤药敏感的肿瘤,如恶性淋巴瘤和化疗过程中,由于肿瘤细胞快速破坏,细胞核内核酸大量释放,导致高尿酸血症、高黄嘌呤血症、高磷酸血症和高钾血症,并进而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的一组代谢紊乱综合征。抗肿瘤药引起肾脏损害而产生的临床表现主要有肾小管功能障碍、肾内梗阻、急性和慢性肾功能衰竭、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等。肾毒性最早症状可为蛋白尿和管型尿,继而可发生氮质血症、肾功能减退,严重时可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和尿毒症等。
常见引起肾脏损害的抗肿瘤药物有以下几类。1. 烷化剂: 主要包括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环亚硝尿以及卡莫司汀。2. 抗代谢类:包括甲氨蝶呤、阿糖胞苷、6-硫鸟嘌呤、5- 氟尿嘧啶。3. 抗生素类:包括丝裂霉素、光辉霉素等。4. 铂类包括顺铂、卡铂。5.其他药物:如α2干扰素、白细胞介素-2、 L- ASP--左旋门冬酰胺酶
(三)心脏毒性
化疗药物引起的心脏毒性临床表现为各种心律失常(包括传导阻滞)、ST-T或T波改变、心绞痛、心肌梗死,甚至心力衰竭等。
蒽环类药物是最具活性的抗肿瘤药物之一,在肿瘤治疗中占有重要地位。已确定有心脏病毒性的药物中,蒽环类是最常见的。其引起的心脏毒性反应分为急性、亚急性、慢性和迟发性4种。急性或亚急性心脏毒性反应指在用药期间或用药后短时间内发生的心肌损伤、急性左心衰竭、心包-心肌炎综合征:主要表现为短暂的心脏电生理和心脏节律改变,心电图表现为非特异性ST_T或T波改变、QRS低电压、QT间期延长及一过性心律失常。慢性心脏毒性反应多出现在治疗1年内,表现为充血性心力衰竭和(或)心肌病,其发生与蒽环类药物的累积剂量密切相关。迟发性心脏毒性反应鉴于化疗结束1年后,主要包括隐匿性心室功能障碍、充血性心力衰竭及心律失常。
(四)肺纤维化
环磷酰胺、长春新碱、博莱霉素等可引起肺纤维化,拍胸片可见肺纹理增粗或呈条索状改变。对既往肺功能差的患者来说更为危险,甚者可危及生命。
(五)神经毒性
神经毒性是化疗最为常见的一种副作用,主要是指化疗药物对周围末梢神经产生损害作用,患者可出现肢端麻木,肢端感觉迟钝等。具有明显神经毒性的化疗药有烷化剂、长春碱类、铂类、紫杉类、氟尿嘧啶类和氨甲喋呤等,使用时须注意监测其毒副作用。